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管理,我部制定了《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现发放给你们,请认真审阅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3月8日下午4点前将制度修订意见反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至继续教育部,逾期不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附件:1.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
2. 制度修订意见反馈表
继续教育部
2016年3月4日
(联系人、邮箱及地址:郭燕 306975168@qq.com 行政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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