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部关于《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01日  

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管理,我部制定了《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现发放给你们,请认真审阅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638日下午4点前将制度修订意见反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至继续教育部,逾期不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附件:1.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

2. 制度修订意见反馈表


继续教育部

2016年34


(联系人、邮箱及地址:郭燕  306975168@qq.com  行政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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