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环境执法业务培训班在我院举办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  

为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于6月8日-9日在我院举办了“2017年佛山市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来自佛山市及各区级环境保护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佛山市各镇(街)的378名环境监察、环境安全、法制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由佛山市环保局的领导、专家进行授课,并特邀了佛山市公安局执法警官授课。市环保局副局长陈振华强调,面对当前环境执法工作要求高、任务重的新形势,奋斗在环保一线的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环境执法水平,做到学以致用,注重学习效果,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保障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市公安局警官丘传作以案例为线索,生动讲解了办理环境犯罪案件中的注意事项,对大量执法难点、疑点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实用性极强。市环保局的专家们分别解析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以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通过举办此次培训,进一步理顺了我院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办培训班的流程,为推进我院与政府部门的合作,以及深化社会服务奠定了更牢固的基础。(文/鲁珍 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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